龙口市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1 10: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龙口市统计局编制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7312。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推进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及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统计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仲海英为组长、副局长姜振田为副组长,贾书华、郭全文、王福建、孙福君为成员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了《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三是认真抓好各项公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及时将公开的有关内容及事项报送并在政府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们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9年度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完善《龙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努力做到不遗漏,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统计局

2010年1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