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统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9 10:02:4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工作相关管理方案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7312。

一、概述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统计局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尤其是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按照《条例》的规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机关各科(室)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们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8年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度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09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统计局

2009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