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政府徐福街道办事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3 09:2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龙口市徐福街道办事处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3年,徐福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徐福街道积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街道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通过完善《徐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使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主动公开信息建设情况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信息公开媒介依托的公开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各项工作的推进,将所有非涉密的文件均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对于一些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主动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2013年共发布各类重要信息59条。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了加强保密管理,街道明确了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网络信息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保密信息不公开,不发生泄密事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徐福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