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徐福镇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28 08:5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龙口市徐福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08年,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的第一年,徐福镇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照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徐福镇积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通过完善《徐福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使徐福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主动公开信息建设情况

徐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体系,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各项工作的推进,将所有非涉密的文件均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对于一些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主动在网站上予以公布。2008年共发布各类重要信息11条。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镇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徐福镇政府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了加强保密管理,徐福镇明确了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网络信息员是直接责任人,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站所每月上报政府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及时主动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保密信息不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镇开展的首年,我们必然面临经验不足,困难问题重重:一是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时效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徐福镇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努力改进,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方面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操作简便、流程明了,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群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镇政府政务信息的平台。

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乡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在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时效、质量上下功夫。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