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住建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通过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对我市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0年全年,认真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4条;积极做好会议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复文公开等工作,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以及部门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全部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通稿、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2.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市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比去年增加5件,均按时答复。其中4件予以公开,2件因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无法公开,2件进行部分信息公开,1件重复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公开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和减免情况:2020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强化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本机关按照龙口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细化了《龙口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目录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财政信息、“放管服”改革、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栏目内容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4.加强平台信息建设。本机关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同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龙口、海报新闻等新闻客户端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住建政务信息的传播力。
5.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专题专栏信息。市住建局对照重点领域,按照龙口市政府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加强“六稳”“六保”工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对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开,保证资金透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推动工作开展;对实施的道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等重点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公示,确保项目及时推进;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的批次申请结果和名单,使政策信息公开更透明,让政策更加快速直达基层、直接利民。
二是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烟台市住建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市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目录中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等要素,并按要求于12月份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6.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市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27件,主要涉及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加装电梯、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已全部办复并在网站予以公开。
7.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全市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住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进一步提高了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市住建事业透明度不断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了社会公众关心住建、支持住建、参与住建的良好氛围。社会评议情况: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开放日、公开电话等途径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8.强化考核评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综合科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范围,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健全考核机制,2020年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一次,有力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切实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做到公开的不涉密,涉密的不公开,并认真做好社会评议工作,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3 | 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29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 | 16388.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二是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形式,如通过增设公开栏、通过新闻、报纸等形式丰富建设与交通事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