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11:10:09


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了指导监督,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规定》《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等,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涉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两项,分别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起草了《建设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建设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住房保障方面,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按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类别,公开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等信息;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2017年经济适用房申报通知、审核及分配结果,通过报纸、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我市2017年不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方面。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市政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在行政服务中心市建设局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平台;三是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已申请公开5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处理情况我局针对申请公开事项,积极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衔接,了解真实申请意图,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提供了相关文件资料。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不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们确立了“保密为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由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生成的政府信息是否对外公开进行涉密审查,参照《保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字”。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向政府信息公开网提报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B类9件,C类1件;市政协提案27件,其中,B类26件,C类1件。我局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答复,按时办复率、主办件面答率100%,代表、委员对主办件答复意见满意率10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十二、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近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longko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秘书科,电子邮箱:8501020@163.com,联系电话:8539508。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件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附件:2017年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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