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9 15:18: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现将2008年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8年政府信息工作是起步的第一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同时,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明确专人负责,经单位负责人初核,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至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0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24条,涉及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工作动态等方面。使群众及时了解城乡规划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开展政府新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2009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