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环保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11:51:38

龙口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龙口市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概述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国办发[2013]7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3]93号)和《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6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龙口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龙环字[2014]34号),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有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2014年,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环保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整体推进,收到良好工作成效。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我局严格执行《龙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龙口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口市环境保护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龙口市环境保护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龙口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组建了专家队伍,随时准备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及时制定信息发布、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在线民生、网上议事厅、政府网论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网络平台,尤其对涉及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2014年,已对326条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环保局为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财政预算、人事任免、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公示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及时公开了包括近岸海域海水监测数据、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在内的环保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便于群众及时了解环保信息,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开辟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专栏。2014年,我局通过中国龙口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97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8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统计数据2条,其他信息2条,工作年报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局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1件,属信函申请,因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已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信息公开免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龙口市环保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我局所属单位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龙口市环境监测站、龙口市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严格按照环保局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在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尚无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我市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预计2014年年底安装完成,2015年将正式投入运行。

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4年,本单位未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口市环保局办公室,电子信箱:lkhbjbgs@163.com联系电话:0535-851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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