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09 15:09:4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2010年度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其他意见,请与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电话:0535-8517176,传真:0535-8514727,电子邮箱:lkwhj@sina.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我局始终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认真组织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拟定相关制度,协调各方工作,撰写工作简报等。试行“机关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龙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11月,国办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对照《通知》,我局要求“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各级各部门普遍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社区和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