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28 16:3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龙口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市政府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市府办作为具体承担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府办要求各镇街区和有关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推进制度建设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08〕8号)要求,制定出台了《龙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同时还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指定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镇街区、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发布信息,为了便于群众查询,我市还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秘密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市府办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镇街区和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2008年,我市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条例》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按照先急后缓、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2008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678件,其中机构职能137件、政策法规292件、规划计划85件、业务工作1072件、统计数据102、其他99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全市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全市没有出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内容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镇街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二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在抓好新增信息公开的同时,加紧清理存量信息,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体系。四是拓展和完善公开渠道,特别要加强和规范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