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 > 机构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3-21访问次数: 字号:[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5-8524136

传真

0535-8548750

电子邮箱

lktyjrswj@163.com

办公地址

龙口市怡静街1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法定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市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 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五) 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 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牵头贯彻执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

(八) 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十) 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一) 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与驻龙部队的协调。

(十三) 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龙口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退役军人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四) 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办秘书科、双拥优抚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8524136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处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镇街区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驻龙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市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烈士评定审核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名称

党建办

办公电话

0535-8578156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及相关资料保存,负责机关党建迎检工作。

科室名称

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挂军休服务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8578178

科室职能

彻执行上级有关接收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市直及中央、省属、烟属驻龙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科室名称

权益维护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8578258

科室职能

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做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龙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8502125

办公地址

龙口市怡静街1号

单位职能

(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镇街区及以下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部分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帮扶救助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分析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交流,提供就业创业指导,组织就业创业论坛,组织开展区域性招聘活动等。

(六)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困难帮扶、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以及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服务科学决策。

(九)负责搭建和运行维护全市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救助平台。

(十)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龙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办公电话

0535-8501069

办公地址

龙口市怡静街3号

单位职能

(一)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的日常服务工作。

(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军休干部和遗属待遇等有关工作。

(三)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龙口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8502841

办公地址

龙口市东莱街道泉水疃村南

单位职能

(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

(二)承担烈士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三)搜集完善烈士档案。

(四)承担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

(五)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弘扬英烈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六)承担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工作。(七)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