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6)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293号 | 旦增纬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09F00420023 | 东海黄金海岸星海湖畔B区5号楼2-602 |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1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6)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293号 | 旦增纬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09F00420023 | 东海黄金海岸星海湖畔B区5号楼2-602 |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