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管**)

发布日期: 2026- 10- 15 14: 0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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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房权证石良字第2007-00120号

集建()字第号

管进明

房屋所有权

370681108202JC00232F00010001

山东省龙口市石良镇黄城集村

依据(2025)鲁0681执恢768号之二协执执行通知书,原证丢失无法收回,现申请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2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