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64886号 | 王春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08F00030043 | 东海黄金海岸星海湖畔A区33号楼4-102 | 产权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9月2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64886号 | 王春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08F00030043 | 东海黄金海岸星海湖畔A区33号楼4-102 | 产权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