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于*)

发布日期: 2026- 10- 28 16: 2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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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江因保管不善,将龙房权证黄城字第010835号、2005-2018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春江             

2026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