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 11- 05 09: 39 访问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4340014
路丕江王桂娥
宅基地使用权
370681005253JC00167F00010001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街道北路村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