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龙东徐字第0068号 | 阎经利、王秀香 | 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5220JC00133F00010001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街道徐家村 |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现申请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1月5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龙东徐字第0068号 | 阎经利、王秀香 | 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5220JC00133F00010001 | 山东省龙口市东江街道徐家村 |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现申请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