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1270号 | 孙镕杰 |
| 370681005309GB00020F00070053 | 黄水路西侧南山佛光养生谷西区C19地块23号楼1-301(老房号:2-302) | 产权证书丢失,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3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1270号 | 孙镕杰 |
| 370681005309GB00020F00070053 | 黄水路西侧南山佛光养生谷西区C19地块23号楼1-301(老房号:2-302) | 产权证书丢失,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