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 09- 08 16: 23 访问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集用(2003)第06040954号
王义强
房屋所有权
370681103205JC00769F00010001
山东省龙口市北马镇西村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现申请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2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