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局全面落实医疗领域便民改革措施 “审批”变“备案”简化社会办医准入服务

发布日期:2024- 03- 22 11: 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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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没想到,现在开诊所真是太方便快捷了,来了之后就填了一张表格,当场拿证,不用来回跑腿,咱卫健局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太高了。”日前,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卫健局窗口,龙口市宗言美容诊所的负责人宗言高兴地说。

根据国家卫健委出台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从2023年开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诊所部分)不再进行现场勘验,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要求的当场办理备案,发放诊所备案凭证,即可开展诊疗活动,由此宣告诊所正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此次改革将普通诊所、口腔诊所、中医(综合)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全部纳入备案制管理范围。

市卫健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办理诊所行政许可,需要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验,给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合格、完成验收,各类的材料齐全后发证,时限至少要10个工作日。实行备案制管理后,诊所不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是进行事前备案,在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后获发《诊所备案凭证》,将发证前的现场勘验改为备案后的常态化和长期化监管,简化了社会办医准入服务。

改革实施以来,市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精简办理流程、实行预约办理等方面入手,助力诊所备案改革工作快速落地见效,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营商环境。办证过程由诊所开办人跑变为审批人员跑,主管部门在确认申请人具有资质,先发证,后续再进行核查,实现开设诊所“马上办”“一次办”,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开办诊所办事效率。

截至目前,我市已受理完成个体诊所新办备案、转备案业务175件,涉及内外科、口腔、美容等多种科目,实现了诊所备案与部门监管的无缝衔接。

为防止个体诊所在后续核查中出现问题,市卫健局还创新工作举措,提前上门介入审核和指导,帮助备案诊所尽快达到备案条件,尽早经营,全程为个体诊所提供暖心服务,填补了“先备案、后核查”的空缺期。

记者 张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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