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4-07160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有效性: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文号: 龙政发〔2024〕1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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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龙政发〔2024〕1号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5%左右。(牵头单位: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局)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牵头单位:工信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烟台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

6.外贸进出口量稳质升。(牵头单位:商务局)

7.实际到账外资促稳提质。(牵头单位:商务局)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局)

9.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牵头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二、聚焦现代产业培育,在培强实体经济上塑造新优势

(一)提质发展先进制造业

10.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面投产、二期加快布局,建设碳四综合利用、高端电极前驱体、新材料扩产等项目,延伸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牵头单位:裕龙推进办、道恩专班)

11.建成国家管网LNG、中石化LNG、华能半岛北海上风电等项目,布局风电、光伏、储能、LNG综合利用等业态,打造新能源绿色发展新引擎。〔牵头单位:发改局、开发区(龙港街道)、诸由观镇〕

12.抓好齐鲁卫星、华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等项目运行,筹划数字赋能中心、欣博电子视频AI芯片等在谈项目,以数字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工信局)

13.完成绿叶制药项目设备安装,推动石四药、景峰医药等更多行业头部企业入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医药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生物医药专班)

14.以海高区建设为载体,集聚涉海高校、研发机构、高端人才等资源要素,建设智慧海洋总部基地,优化海洋牧场、深海网箱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等海洋传统产业,发展高端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特色产业。年内,海洋经济产值达到820亿元。〔牵头单位:海渔局、科技局、高新区(东江街道)〕

(二)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

15.抓好物流储运中心、金融科创中心、首发云数字货运平台等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交通局、平台公司、裕龙推进办)

16.打造港城城市综合体、佰盛广场、嘉元梦想公社、华府广场等高端城市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大力发展“新零售”、夜经济。〔牵头单位:商务局、开发区(龙港街道)、高新区(东江街道)、东莱街道〕

17.年内,服务业增加值增长4.5%,旅游业收入达到138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5亿元。(牵头单位:发改局、文旅局、商务局)

(三)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18.推进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服务,开展“政企面对面”“政企会客厅”“进企助发展”活动,设立服务专员精准服务域内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9.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畅通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绿色通道,推行拿地即开工、告知承诺、一窗受理等服务模式,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协同办、异地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

20.抓好“龙e家”“蜂巢驿站”“e企站”“政企通”等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企业家培训活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纾困解难等惠企政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信局、城市运行中心、税务局等部门)

21.年内,新增市场主体1万家以上、“四上”企业65家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在激发内生动力上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创新引领

22.推进龙口科学技术创新中心、赛迪科创成果转化中心、北京化工大学烟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高校院所、知名孵化器和科技领军企业合作,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科技局)

2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数字化转型。年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220家和240家。(牵头单位:科技局、工信局)

24.纵深推进“助才成龙”计划,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加快龙口国际科创人才港、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年内,新引育各类人才6000人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6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人社局)

25.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支持更多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改革攻坚

26.全面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推进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开展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水务局、商务局、开发区(龙港街道)〕

27.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牵头单位:社会信用中心)

28.加快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整仲裁体系,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促进开放提升

29.积极承办参与国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区域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年内,利用外资3.3亿美元。(牵头单位:商务局)

30.启动申请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外仓等新业态。年内,完成外贸进出口420亿元。(牵头单位:商务局)

(四)强化金融赋能

31.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壮大地方金融主体,加快桑岛基金岛金融聚集区建设。(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32.以省级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建设为引领,强化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全链条服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公安局)

33.年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增长10%以上;新增上市企业1家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4%以内。(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四、聚焦农业农村农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开创新局面

(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34.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粮食总产量保持在2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35.推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苹果、草莓、葡萄、西洋梨等特色农产品,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年内,争创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6个以上,认定绿色农产品5个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农高区)

(二)促进农村宜居宜业

36.以推动全域乡村振兴为方向,抓好七甲镇国家综改区建设,完善农村路网、供水、电网、物流等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务局、供电公司、七甲镇、综改区推进专班)

37.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牵头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8.年内,实施通户道路硬化村庄9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0个。(牵头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三)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39.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40.抓好省级乡村振兴促共富示范市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支持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新创业。年内,开展“三农”培训6000人次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牵头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五、聚焦城市能级提升,在塑造城市形象上跃上新台阶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41.加快高铁新城、常伦区片、塌陷地、北河区片等重点区片开发。(牵头单位: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水务局)

42.抓好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高标准打造市民活动中心,实施口袋公园、港城大道带状公园和路灯能源改造工程。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用户3000户。(牵头单位:住建局)

43.以推动全域城镇化为方向,加快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升镇(街)驻地道路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等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各镇街区)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44.保障潍烟高铁顺利通车,启动G228龙口境内改建工程,新建、改扩建城区道路5条,对7条县乡道路进行大中修改造。(牵头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中心)

45.推进八里沙河、河口于家河河道治理,实施黄水河吕家拦河闸和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牵头单位:水务局)

46.建设5G基站100个,新增公共停车位750余个、汽车充电桩530余个。(牵头单位: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平台公司)

47.完成2个LNG码头、7个裕龙岛泊位和裕龙岛10万吨级航道建设。(牵头单位:交通局)

(三)强化城市精细管理

48.深化文明城市提升,推进城市运营管养市场化改革,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治理,科学划定便民市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49.强化“数字城市”建设,优化城市运行指挥平台,推动智慧城管、智慧交通、应急指挥、社区治理“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大数据服务中心)

六、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一)实施“双碳”战略

50.开展电解铝、铸造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加快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改造,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1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

51.推广“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提升公共交通、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活风尚。(牵头单位:住建局、交通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污染防治

52.抓好工业、扬尘、燃煤、交通运输等重点污染源治理,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53.推进美丽幸福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泳汶河、黄水河、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污泥处置中心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水务局、海渔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54.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危废处置水平,建成投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抓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裕龙推进办)

(三)加强生态保护

55.强化“三线一单”管控,落实“河、湖、湾、林、田”长制,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线、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实施废弃矿山和废弃采石场修复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渔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6.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新增人工更新造林18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6%。(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7.加强生态环境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七、聚焦推动共同富裕,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58.加大民生投入,办好24件为民服务实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

59.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年内,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牵头单位:人社局)

60.纵深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聚焦“一老一小”,发展普惠型养老、托幼服务,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牵头单位:人社局、医保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

61.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工作,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牵头单位: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二)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62.普惠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持续提升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质量,建成实验幼儿园和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启动第三实验小学、东莱中学、之莱小学建设。(牵头单位:教体局)

63.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补弱固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成投用妇幼保健院新院。(牵头单位:卫健局)

64.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物和非遗保护利用传承,办好龙口马拉松赛、市民文化节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旅局、教体局)

(三)纵深推进社会治理

65.全面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6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反恐、禁毒、反邪教、反电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东海园区社区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徐福街道)

67.突出事要解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矛盾纠纷网格治理、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信访局)

68.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支持驻龙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69.加强统计工作,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山东省五经普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牵头单位:统计局、海渔局)

70.做好国家安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供销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牵头单位:总工会等部门)

八、更好履行政府职责使命

7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牵头单位:各镇街区、各部门)

72.坚持依法行政、大道为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

73.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

74.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深化“挂图作战”督导、“蓝黄红”三色管理、干部执行力评价机制,推动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75.发扬专业精神、实干精神、钉钉子精神,激励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到急难险重任务现场和重点难点工作一线攻坚克难、成长成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76.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77.政府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加强“三保”工作,做到勤俭节约、节用裕民。(牵头单位:各镇街区、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深化“215”战略,奋力打造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先锋、北方样板、山东龙头”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刚性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各责任部门建立《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过程管理和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表.doc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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