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栾福礼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新嘉镇徐家庄 | 370681003202JC00029 | 住宅: 56.35 平台: 27.15 57.93 | 住宅 平台 |
公告单位: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