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二次会议 | 编号: | 87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
乔钰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港城大道增设信号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在港城大道与诸河高家村碑交界处增设红绿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我们多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该路口交通流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5.1.2.2,平交路口车流量双向任意连续8h平均流量为900辆/每小时。因此,该处路口暂不具备安装红绿交通信号灯的基本标准和条件。
为了保障行人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和行车安全,我们已在该路口西侧的西二甲路口设置了测速监控,并在港城大道主要路口设置了指示标志以及人行横道线、停车让行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下步,我们将定期对周边人行横道标志、标线进行复新、维护,保持交通设施的完善,并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安全出行的意识。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