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二次会议 | 编号: | 20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30 |
仲学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民政部、中央编委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应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根据规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市暂不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对于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我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区进行救助。
近年来,我市为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流浪乞讨保护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救助保护水平,出台了《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龙政办发〔2012〕53号),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市各部门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按要求切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力确保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服务。市民政局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大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供24小时救助热线,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对接收到的线索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21年至2023年一季度,我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人次。其中2021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次,支出救助金2万余元,成功为3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并帮助2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2022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人次,支出救助金近7万余元,成功为3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并帮助1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2023年一季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人次。历年来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接送返回率均为100%。
下步市民政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救助保护合力,更进一步提高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力度,严防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龙口市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