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269/2023-03059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文字解读】《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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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8月,龙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龙政发〔2022〕14号)。清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市稳步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14号)和《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龙政发〔2022〕14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出台目的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行政许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是对我国行政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又迈出了新的一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这一招有利于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在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与《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相比,县级删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权限,分别是“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出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增加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总数不变仍为302项。 五、重要举措 在编制完成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础上,及时调整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 |
- 【媒体解读】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05-31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