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269/2023-02653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_教育,科技_教育_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有效性: | 关键词: | “龙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 |
标题: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
文号: | 龙政字〔2023〕26号 | 统一登记号 | 无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龙政字〔2023〕26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龙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口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资源共享、智慧传播广泛、科普高效高质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为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神引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科学家故事,倡树科学家国家情怀、民族情怀,传递科学认知,加强务实、包容、理性的创新观念建设,坚定创新自信,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2.强化协同联动。建立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模式。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3.深化供给侧改革。结合实际创新组织动员机制,突出精准对接,按需供给。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普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4.树牢宗旨意识。突出基层导向,始终坚持“到群众中去”,不断推进科普资源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协调各方改善基层科普条件,促进基层科普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2025年目标: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7%,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更加均衡;“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探索取得有效进展;科普主体多元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精神广泛传播,创新氛围更加浓重;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资源质效显著提升。 二、提升行动 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激发青少年想象力和好奇心为重点,将科技、科普教育纳入研学实践和课后服务资源,着重培养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弘扬和传承科学精神。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胸怀祖国,心怀科技梦想,提升创新实践能力。(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实现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式发展。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教师人技协作支撑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变革,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注重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测评,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科普创作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烟台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比赛,打造服务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平台。(市教体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山东省英才计划、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山东省青少年科技节、烟台市青少年科技节等平台,举办龙口市青少年科技节,多渠道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搭建平台。(市教体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广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举办各类针对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精品科普课程进校园活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教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参加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总动员”等科学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校企、校所、校校合作,促进科学教育资源统筹利用。强化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库,整合相关部门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的优质家庭教育资源, 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家、讲师、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形成社区家长学校稳定、专业的师资力量。(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新科技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科学教师培训力度,依托烟台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培训提升工作,壮大优秀科技辅导员队伍。(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着重培养农民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锻造一批专业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 倡树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以技术应用普及、生产技能提高、知识素质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类、多形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借助科技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发挥农技协等社会力量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体系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互联互通,探索“合作社服务中心+科普培训中心”的新模式,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针对不同区域产业特色,开展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把农业技术送到田间地头,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好农民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进乡村创业创新,培育返乡农民工、入乡科技员、在乡能人等创业主体,增强乡村创业发展动能。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龙口篇章,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借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积极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切实强化科技支撑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科普社区(村)、科普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组织科技专家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行动,推广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着重提高工人科学素质、劳动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营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通过理论宣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用职工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进企业、进车间、进头脑。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劳模工匠精神巡回宣讲活动。开展返乡创业农民工和优秀创业大学生等创业典型人物评选,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选树宣传好一批巾帼奋斗典型,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大力举荐优秀人才参加烟台市“烟台最美科技工作者”“烟台最美职工”选树、职业道德建设命名、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激发全市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技能强市行动。深入实施职工全员创新工程,广泛开展全市职工创新创效竞赛,加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扶持力度,探索推广创新工作室联盟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人才聚集、集智创新、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参加“烟台大工匠”“烟台工匠”选树活动,大力举荐优秀人才参加全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齐鲁首席技师选拔、“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选树活动,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内容。深化以“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资助更多职工实现学历与能力双提升。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以政府补贴为引领,鼓励支持企业有计划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组织申报优秀企业家,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围绕“十四五”时期国家、省、烟台市和我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推进企业科协建设,延长科普工作手臂。发挥各级科创平台作用,通过广泛汇聚科创资源,围绕产业精准发力,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着重围绕老龄观培育、信息素养提升、健康管理等方面,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科学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充分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场馆等场所,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科普讲座、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老科协、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能力为重点,聚焦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增强推动创新发展本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树立科学执政理念,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烟台网络党校”等平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市委组织部、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充分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学历、资格(资质)等要求,注重选拔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加强对考察对象专业素养的考察,注意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情况,保证人选素质过硬。(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技资源多角度、多方位渗透进公众的生活;培养科技人员的科普意识,增强其对科普工作的热情。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我市科普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建立专业科技馆、科研成果和产品展示平台,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将科技创新资源转化为优质科普资源。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技特派员等活动和队伍,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高校科协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各类实践活动与第一课堂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扎实推动与龙口产业发展相契合的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学习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广泛宣传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用榜样力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科技工作者和基层科普需求结合起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工作。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科普创作能力。鼓励引导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科普创作,开发多种形式科普作品,举荐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参加上级赛事活动,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加强重点科普活动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报道。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提升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提高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推动本土科普资源开发建设;发展壮大“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及时分发和推送科普信息内容;探索映前科普宣传模式,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向市民提供权威、准确、实用的科普信息和科普服务。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强化校园电视台、智能教室、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场馆等,全市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互联等技术深度融合,创新用户驱动的科普服务模式,实现科普信息即时获取、精准推送。(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充分调动社会可用资源,推进资源共享、资源互补、特色各异、协同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分重点、分批次增加科普基础设施,完善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市级公益性科技馆建设,规范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普场馆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继续依托农村社区实施资源整合,加大科普设施配套力度,构建基层科普新型集成平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性科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场所的科普服务功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现代科技场馆体系。积极推动市级科技馆建设并注重与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等公益性场馆资源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市级公益性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完善科普阵地,至2025年底,建设1个面向市民提供公益性科普服务的场馆,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场馆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专题科普场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化各种场馆减免费开放工作。用活用好各级科普大篷车资源,形成固定场馆为主体,科普大篷车为补充的立体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和鼓励更多单位创建全国和省级、烟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根据各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指导与监督,推广优秀科普基地典型经验,探索推动“科普+旅游+研学+休闲”融合发展,提高基地的科普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发掘和传承龙口工业积淀的深厚文化底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创建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应急、卫生健康、消防、城市规划等行业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推动在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科普宣传设施。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教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加强部门之间、媒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广播电视和应急广播等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开展各类应急主题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和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科技场馆、科普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探索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组织(协会、联盟、服务队),动员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立足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着力打造“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化科普工作链条,推动建立多元共建、优势互补、活动联办、相融相促的科普工作局面。通过科普挂图、科普活动和各类媒体,推进科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计划,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各镇街区负责领导本区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市科协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综合协调、统计分析,会同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二)强化条件保障。市政府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普工作所需经费。积极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加强科普经费使用的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镇街区要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公民科学素质测评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效果评估。推动将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等评价体系,把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加强科普交流合作,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拓展交流合作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