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龙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龙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二、决策事项背景及概况
龙口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已执行近3年。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启动龙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在现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基础上,对龙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征地区片范围、综合地价情况如下。
区片编号 | 区片价 | 区片面积 | 区片范围描述 |
万元/亩 | 公顷 | ||
Ⅰ | 9 | 3986.16 | 东至凤凰山路,北至北外环路和黄县大道,西至府西六路,南至S304烟招线、泳汶河、威乌高速、威乌高速与南山路交汇处沿南山路向北至S304烟招线,沿S304烟招线向东至凤凰山路。 |
Ⅱ-1 | 7.5 | 1612.29 | 东至蓬莱界,北至海边,西至通海路,南至G228丹东线。 |
Ⅱ-2 | 7.5 | 6755.79 | 东至大莱龙铁路、向北至与桥上村南步行街交汇处、向东沿步行街至桥上村东、向北沿兴隆路至海边,北至海边,西至渤海湾海滩,南至八里沙河和大莱龙铁路。 |
Ⅱ-3 | 7.5 | 2094.61 | 东至凤凰山路,北至S304烟招线,西至南山路,南至石黄路。 |
Ⅱ-4 | 7.5 | 342.13 | 东至泳汶河,北至S304烟招线,南至龙烟铁路,西至南栾河。 |
Ⅲ | 6 | 79304.62 | 不包含Ⅰ、Ⅱ-1、Ⅱ-2、Ⅱ-3、Ⅱ-4区片的龙口市境内其它区域。 |
三、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877号龙盛大厦21层
联系人:焦工 联系电话:0535-8578729
邮政编码:265701 E-mail:sdzh8954362@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龙口市市域内受决策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
(二)主要事项
1、决策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符合性;
2、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决策事项是否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决策事项的决策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5、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关注的问题;
6、对决策事项实施持有的态度;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及诉求的利益相关者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反馈。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五、附图
龙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布图
山东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