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 05- 26 14: 48 浏览量: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集用(2004)第143900498号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2004-00020号
战永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70681005204JC00002W00000000
东江街道九北村
2
3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