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龙口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编号: 27
承办单位: 龙口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3-27

关于“多措并举解决住院患病陪护问题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 03- 29 16: 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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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继刚、尚作壮、张秀芬、姜玲、王运涛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的关注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住院患病陪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本医疗执行情况

龙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烟台市级统筹管理,烟台市辖区县(市)执行烟台市政府制定的统一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已经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现行政策规定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已明确护工费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失智人员基本医疗护理需求,烟台市印发烟政办字〔2018〕58 号《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长期处于失能、失智状态的参保职工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问题,提高参保职工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参保职工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失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其保障方式分为医疗专护、医养院护、巡查护理。定点医护机构根据参保人病情和实际需求制定护理计划,提供必要的、适宜适度的医疗护理服务,服务项目分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日常照护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和专科护理、定期巡诊、观察病情、医嘱执行、管路护理、压疮指导和换药等与医疗护理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项目。日常照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擦浴、头面部清洁、洗发、整理床单元、协助更衣及指导等与日常生活照料相关的服务项目,以“照护服务包”的形式予以保障。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有12家,分别是:龙口市人民医院、龙口南山养生谷肿瘤医院、龙口经济开发区医院、龙口市开源医院、龙口市枫晚老年公寓、龙口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口市恒康养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敬老院、东莱街道遇家敬老院、东莱街道林苑社区通海路卫生室、龙口市龙港街道敬老院、龙口市东江五里桥老年公寓,能够满足我市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

三、下步工作措施

各位代表,我们非常理解您们对医疗保险的建议,按照医疗保障深化改革总体目标要求,国家和各省市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目录和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持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市医保局将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提高定点医护机构服务水平,满足多元化照护服务需求,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下步,市医保局将根据您们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陪护费、护工费纳入医保报销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积极向烟台业务上级提出建议,争取出台更多相关利民惠民的政策,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龙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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