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3-00367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23-02-02 发布日期: 2023-02-02
有效性: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文号: 龙政发〔2023〕1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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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龙政发〔2023〕1号



为全面落实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发改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

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牵头单位:商务局)

6.外贸进出口总额促稳提质。(牵头单位:商务局)

7.实际到账外资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商务局)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

9.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牵头单位:发改局)

1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二、聚焦现代产业培育,努力实现综合竞争实力的新跃

(一)聚力培强先进制造业

11.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中交,加快建设尼龙66、润和催化剂、新材料扩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高端非织造布等项目,延伸拓展高端化工和化纤纺织产业链条。【牵头单位:裕龙石化推进办、道恩专班、高新区(东江街道)】

12.加快建设高端轻量化铝板带、再生铝保级综合利用等“高精尖”项目。(牵头单位:科技局)

13.全力突破汽车整车生产和高端游艇制造,推动汽车及零部件和海工装备产业链条向系统整合、绿色转型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工信局、海渔局)

14.加快落地葡萄产品深加工研发中心、鼎丰豆类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推动葡萄高端制品、粮油及食品加工产业链向品牌化、精深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15.建成投用国家管网LNG一期、中石化LNG一期,打造中国北方清洁能源应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发改局)

16.建成投用华为创新中心、齐鲁卫星地面站,加快推进芯片、超算中心、物联网标识等项目,打造环渤海云存储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

17.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打造极具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提质发展现代服务业

18.抓好成品油中转基地项目。(牵头单位:裕龙石化推进办)

19.抓好中储智运物流平台、道恩临港国际物流中心项目。(牵头单位:交通局、道恩专班)

20.抓好会展中心、科创中心、市民活动中心、港城城市综合体、嘉元艺术小镇、嘉元梦想公社项目。【牵头单位:住建局、高新区(东江街道)、平台公司】

21.抓好胶东枫情文创园项目,打造一批精品景区,旅游业收入达到99亿元。(牵头单位:文旅局)

2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4%。(牵头单位:发改局)

23.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8亿元。(牵头单位:商务局)

(三)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24.整合港口资源,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2个LNG码头、裕龙岛航道和7个泊位建设,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牵头单位:交通局)

25.加快智慧海洋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做大做强海工装备、临港物流等优势产业,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745亿元。(牵头单位:海渔局、交通局)

26.加快发展智能网箱、海水淡化等新兴产业,全力争创省级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牵头单位:海渔局、科技局)

27.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9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85万标箱。(牵头单位:交通局)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8.推动“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型企业专注细分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牵头单位:工信局)

29.推动骨干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加速膨胀裂变,争取贡献更大份额。(牵头单位:工信局)

30.推动广大市场主体和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向“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梯次晋升。(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

31.新增市场主体1万家,其中企业3000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实现区域发展活力的新跃升

(一)强化创新引领

32.加快龙口市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华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北京化工大学龙口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促成更多创新成果来龙落地孵化。(牵头单位:科技局、工信局)

33.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年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70家和190家。(牵头单位:科技局)

34.纵深推进“助才成龙”计划,发挥青年人才新政和人才集团作用,深化政企联合引育用计划,办好桑梓英才、产才融合、创业大赛等引才活动,努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引进各类人才55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50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市委)

35.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兴市和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改革攻坚

36.推行“标准地”改革和亩均效益评价。(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

37.实施重点项目“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38.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资监管机制,加快3家国有投融资公司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牵头单位:财政局、平台公司)

39.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促进开放合作

40.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区片招商、基金招商,积极承办高端峰会、专业论坛和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吸引更多“三类500强”企业、头部企业、外资企业和产业链延伸项目落地龙口。(牵头单位:商务局、总链办、区片办、金融服务中心)

4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海外仓等新业态,支持企业深耕欧美市场、日韩市场,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内销市场。(牵头单位:商务局)

(四)打造特色园区

42.高端低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和新材料科技产业园要依托炼化一体化资源优势,打造黄渤海南岸万亿级高端低碳新材料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牵头单位:工信局、道恩专班)

43.华为大数据产业园和东海生命科学产业园要加快布局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等新兴业态,打造“四新”经济的策源地和集聚区。(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市场监管局)

44.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和诸由工业园要扩大园区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端制造企业进区入园、集聚发展。【牵头单位:高新区(东江街道)、诸由观镇】

四、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实现“三农”工作水平的新跃升

(一)推动农业全面升级

45.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为目标,通过重点突破、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全域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46.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47.打造百亩粮食示范区5个、攻关区20个,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48.实施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加快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苹果、葡萄、草莓等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高新区(东江街道)、七甲镇】

49.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0个以上,新增绿色食品认证2个以上,争创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10个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二)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50.聚焦美丽乡村建设提质扩面,加快诸由观镇美丽乡村样板示范片建设,打造省级美丽乡村5个。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51.完善农厕改造管护长效机制,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800户。(牵头单位:住建局)

52.巩固农村违建治理成果。(牵头单位:治违专班)

53.修建改造乡村道路150公里。(牵头单位:交通局)

54.完成供水管网改造村庄110个。(牵头单位:水务局)

(三)推动农民全面发展

55.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三农”培训6000人次以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00人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聚焦现代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城市发展能级的新跃升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56.依托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长力,壮大中心城区规模实力,推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2%。(牵头单位:发改局)

57.度假区、诸由区片要加快布局滨海旅游和高端制造项目,打造东部区域的产城融合区和经济增长极。(牵头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58.中村区片要加大招商力度,突破关键节点,打造中部区域连接东西的重要板块。(牵头单位:住建局)

59.北河区片、塌陷地区片、龙湾渔人码头要统筹生态治理和商业开发,打造西部区域生态保护、城市建设与高级商务有机结合的样板区。(牵头单位:水务局、发改局、海渔局)

60.泳南新城、常伦区片、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园要加快核心地块开发,打通南部区域南山区块与城市新区的板块阻隔。(牵头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大数据中心)

(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61.统筹新城提升、老城更新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市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央商务区。(牵头单位:住建局、平台公司)

62.加快黄县大道提升改造,实施口袋公园、美好花园建设和港城大道带状公园提升工程。(牵头单位:住建局)

63.抓好3个棚户区改造和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牵头单位:住建局)

64.推进矫家河、泳汶河景观打造。(牵头单位:住建局、水务局)

65.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牵头单位:住建局)

66.完成2个LNG配套外输管道工程。(牵头单位:发改局)

67.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用户3000户。(牵头单位:住建局)

68.加快潍烟高铁建设,纵深推进交通公路三年提档升级行动,抓好G228龙口境内改建,实施石黄公路、苗四线大中修改造工程。(牵头单位:交通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69.新建、改扩建城区道路26公里,建设5G基站80个,新增充电桩1000个。(牵头单位:住建局、工信局)

(三)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70.扎实推进智慧城市、精明城市建设,发挥好城市运营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实时感知城市运行状态,全力创建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应急局)

六、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新跃升

(一)实施“双碳”行动

71.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有序退出。加快实施绿色能谷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抽水蓄能、农光互补发电、LNG冷能综合利用等清洁能源产业。加快电力、建材、有色、化工等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落后产能企业关停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牵头单位:发改局)

72.全面推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加强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牵头单位:住建局、交通局)

(二)推进污染防治

73.强化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开展工业排放、建筑扬尘、道路运输、散煤堆场集中整治,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和农村秸秆焚烧,推动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

74.加快泳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实施北河、黄水河、八里沙河、河口于家河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牵头单位:水务局)

75.规范入海入河排污口管理,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住建局)

76.加强王屋水库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确保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水务局)

77.完成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78.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79.建成投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和全生物降解塑料项目。(牵头单位:裕龙石化推进办、道恩专班)

80.加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生态保护

81.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管控,深入落实河、湖、湾、林、田长制,加大生态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推进南部山区废弃采石场、关闭矿山恢复治理。(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

82.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做好黄水河、泳汶河生态基流保障,加快再生水综合利用、王屋水库增容、黄水河拦河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系统开展河湖海岸线治理。(牵头单位:水务局)

83.新增人工更新造林160亩,退化林修复8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3%。(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努力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新跃升

(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84.全年安排民生投入87亿元,精心办好20件为民服务实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

85.新增城镇就业1.1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牵头单位:人社局)

86.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基本医疗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牵头单位:医保局)

87.落实好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新标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分类帮扶。(牵头单位: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88.争创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民政局)

(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89.扎实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群众就医用药,扩容发热门诊资源,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牵头单位: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90.推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加快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免费开展中小学生脊柱侧弯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牵头单位:卫健局、教体局)

91.纵深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小学、嘉元艺术小镇中小学新建工程。加快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开展德国“双元制”教学合作。(牵头单位:教体局)

92.加快中心敬老院建设,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牵头单位:民政局、卫健局)

93.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新开展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94.提升文物安全保护水平,加强非遗文化传承,办好龙口马拉松赛、孝德文化节、市民文化节、文化龙口欢乐行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旅局、教体局)

(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95.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强化“实名记录、终身追责”“强制培训、漏训追责”制度执行,常态化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96.推进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应急局)

9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98.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事要解决”,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网格化基层善治模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99.深化公安三年作风整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禁毒、反邪教、反电诈、反恐防恐工作。(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

100.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牵头单位:统计局)

八、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努力实现市场主体活力的新跃升

(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0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突出“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一网通办”,落实“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擦亮叫响“龙e办”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二)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02.深化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升信贷规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银行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全力维护金融稳定。(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公安局)

103.以创建省级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为引领,全流程服务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年内,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家,2家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从资本市场融资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三)持续优化社会诚信环境

104.以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机制,全民普及“龙信分”,创新“信用+”融合模式,推广“信易批”“信易贷”。(牵头单位:社会信用中心)

(四)持续优化企业成长环境

105.深化“大小专员”服务企业制度,“一企一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工信局)

九、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6.推进“八五”普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牵头单位:司法局)

107.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doc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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