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遗失(灭失)声明(赵**)

发布日期:2023- 11- 17 15: 5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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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赵树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莱街道泉水村的不动产,房产证号:字第24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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