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344/2023-05565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机构: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龙口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 10- 13 08: 38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市70周岁以上的在老年人达96740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可以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关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龙口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提高发放时效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漏发、错发、重发等问题发生,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项目落实好,特制定《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决策依据

《关于对老年人实行长寿津贴的意见》(龙政发〔2008〕3号)

《关于规范龙口市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办法》(龙卫〔2022〕31号)

《关于转发烟台市<关于印发《烟台市百岁老人高龄补贴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龙老龄办〔2016〕10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防止冒领、骗取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安全发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津贴范围和标准、新增津贴人员的统计审核、津贴发放、有关工作要求等内容。

(一)津贴范围和标准。明确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的原则、适用范围及按年龄分为四个档位标准。

(二)新增津贴人员的统计审核。明确了新增人员范围;规定了对新增人员统计审核的途径和步骤等。

(三)津贴发放。规定了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流程、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四)有关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完成高龄津贴人员统计、核实和发放等各项工作的时限及要求。

五、影响执行范围

拥有龙口市户籍、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六、重要举措

(一)老年人高龄津贴每年1月中旬一次性发放,百岁以上老人津贴按月据实发放。

(二)对于当年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上报领取津贴的老年人,下一年度给予补发津贴。

七、管理执行标准

按照对领取津贴人员实行精准的动态管理原则,完善认证发放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三位一体”认证、责任部门信息共享等机制,一是智慧比对认证。大数据服务中心、公安局、民政局提供人口死亡、迁出等户籍信息和殡葬信息,协助做好智慧比对认证工作;二是自助认证。各发放单位对符合发放条件且生活在外地的老年人采取远程视频、拍照等方式进行自助认证;三是人工认证。由村(居)工作人员对不能通过智慧比对认证且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认证,确保政策、资金真正惠及所有高龄老人。

八、文件实施时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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