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烟台龙口再添“金字招牌”。日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名单的通知》,龙口市成功入选,创建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
近年来,龙口市全面启动“诚信建设年”活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5·10工程”十大事项之首,举全市之力重抓重推。龙口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连续5个月位居全国县级城市第1位,“诚信龙口”城市品牌全面擦亮叫响。
以“信”为基,龙口市努力下好“一盘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完善优化,出台各类方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市、镇、村三级协调联动;平台支撑智能集约,“一网三库一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信用龙口”小程序实名注册人数突破20万;信用监管全面覆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达60余个,“信用+审批”机制有效落地,“信用+标准地”模式受到国家部委推介;信用善治创新基层治理,实施“四十百千”亮点工程,评选确定全市首批诚信先进典型1183个,打造168个标准化“信用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