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关于加强场所码检查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 08- 02 14: 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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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住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加强全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市民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自觉遵守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提醒身边亲戚朋友“即去即扫、逢进必扫”,自觉扫描场所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政策。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等防疫政策,做到“应扫尽扫、不漏一人”。自8月1日起,各公共场所未提醒顾客戴口罩、测温、扫码且不严格查验场所码的,一经发现,该公共场所一律从严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紧张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龙口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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