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 07- 23 10: 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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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

龙口市实验小学(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西邻)。

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23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其中: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

提交材料按照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除合同证明)及其他材料的顺序排列(附件3)。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于8月2日8:30至17:30将补充材料提交到龙口市卫生健康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行政中心1357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龙口市卫生健康局1357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8月2日前后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30分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接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均需出示笔试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审查,建议考生资格审查前非必要不离开烟台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按规定准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下同)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1.山东省内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烟返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山东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烟返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烟后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烟后资格审查前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4.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根据烟台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5.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烟返烟人员,3天内开展 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6.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向龙口市卫生健康局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7.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有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室资格审查:

(1)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

(2)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8.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资格审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用)》(附件1)。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审查场所,未携带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四)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五)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如因疫情防控变化无法如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提前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0535-8504273。

附件:附件1: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2:无业状态承诺书.docx

          附件3:2022年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docx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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