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 龙口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 编号: | 52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3 |
慕泉欣、刘玉祥、朱广孟、王成、慕琳、张希顺代表:
您2022年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王屋水库库区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水库移民补助标准及年限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及《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鲁政发﹝2006﹞84号文),两文对扶持标准及扶持期限有明确规定,即库区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此为全国、全省统一规定。
2、关于移民村扶持项目的问题
根据《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水移领字﹝2007﹞28号)第三章,每5年编制一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根据规划内容分年度组织实施,且经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我市安排的移民村扶持项目均是按规划执行,且自移民扶持项目开始实施,移民搬迁村就一直是重点扶持对象。
3、向村派市直部门及配套市属企业包帮的问题
向村派市直部门及配套市属企业包帮不属于水务部门业务范畴。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口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