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一次会议 | 编号: | 87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6 |
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避免在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发生车辆追尾或人伤事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组织交警部门对城区主要路段人行横道进行实地调研,并将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列入2023年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针对不符合安装人行横道灯条件的,将在车辆、行人密集路段,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监控系统和相应的交通安全辅助设施,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切实保障行人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和行车安全。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种融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安全出行的意识,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