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双修”工作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绿色低碳、激发城市活力,全面谋划、推进十大城市区片开发建设,在结合龙口城市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制定。
4月中旬,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市区片开发办公室整理形成初稿,并再次征求财政、住建、发改、自规、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5月3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专家论证定稿后,于7月下旬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