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区片开发办公室
  • 决策启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双修”工作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绿色低碳、激发城市活力,全面谋划、推进十大城市区片开发建设,在结合龙口城市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制定。

4月中旬,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市区片开发办公室整理形成初稿,并再次征求财政、住建、发改、自规、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5月3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专家论证定稿后,于7月下旬再次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
  • 征集公告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 意见反馈
其他形式

龙口市区片开发办公室从着手《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以来,书面征求了市级分管领导和各镇(街道)及市直各部门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建议3条:1、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救援工作。2.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片内不符合城镇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受理、立案查处、授权拆除;全力配合部门及属地做好综合执法工作。3.由各区片牵头部门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评审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取得市政府批复。按照国有企业招标程序,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采用PPP合作模式的,在社会资本方招标前,实施主体需招标确定项目咨询单位,完成“两评一案”和可研报告的编制、修改、联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取得市政府批复,并组织完成项目入库。)经过认真梳理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均充分予以吸纳,先后进行3处具体修改。


论证意见

5月31日下午,区片开发办公室在行政中心1508会议室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听取并审阅了《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专家认为实施意见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指导思想正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符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可以实施。

风险评估
评估事项:1、社会稳定风险2、财政承受能力 3、开发安全因素
评估方法: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清单法、实地检查法、概率分析法。
评估过程:2022年5月31日,市区片办邀请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投公司相关专家,对《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出台时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评估,撰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经过以上的工作,我们认为《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在正式印发后,存在的风险较低,在可控范围之内,评判为低风险等级。
合法性审查
经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无违反法律、法规等内容。
集体讨论
9月2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万平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二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区片开发办吕晓峰同志关于《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讨论稿)》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区片开发办的汇报。会议指出,一要严格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出台,对实施区片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政策要点,确保“十大城市区片”建设顺利推进。二要规范操作流程。在区片开发确定实施前,各区片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市司法局对接,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依法依规提报相关材料,切实为政府提供最专业、权威、严谨、科学的决策参考。三要加快工作进度。已确定意向合作方的6个区片要加快推进资金筹措、征地拆迁、项目开工等工作,力争早出形象、早见成效。其他4个区片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实现破题。
正式文件
  • 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
评估报告

《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暂未开展执行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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