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 03- 19 09: 31 字号:        

 

为了保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我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规定,参照《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讨论稿),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4月2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5-8544710;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通过电子邮件(tyzdbgs@163.com)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为了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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