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2- 12- 30 14: 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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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材料:儿童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能够证明父母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有异议的,再次进行核实。

3、审批。市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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