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专题公开
>
政策问答平台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需要什么程序及材料?
发布日期:2022- 12- 30 14: 22
浏览量:
分享:
字号:
大
中
小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 日内,向经营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备案材料:
1.《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附件1 )
2.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车辆材料
(1)《小微型客车车辆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小微型客车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查验 后归还被备案人)
3.经营场所材料
(1)办公接待场所及停车场照片(扫描在A4纸上,每张纸4张照片并标注名称)
(2)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赁的 只需提供租赁合同)
4.管理人员材料
(1)《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管理人员汇总表》(附件3)
(2)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管理制度材料
(1)经营管理制度
(2 )服务规程
(3)安全管理制度
(4)应急救援预案
(二)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除提交基本备案材料外, 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证明材料
2.调配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或本地企业跨区县 设立服务机构办理备案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设立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材料
2.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材料
联系人电话:8527638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