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2-07227 成文日期: 2022-12-20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媒体解读
【专家解读】《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12- 20 11: 01 访问次数: 字号:[ ]

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杨美玲律师


近年来,随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推进,国务院印发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也陆续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各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制度,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七章、四十九条内容,包括总则、审批管理、处置方式和程序、处置管理、收入管理、账务处理及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和附则。其中第三章处置方式和程序又分别对国有资产的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六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适用主体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如各镇街区、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等。《办法》要求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对国有资产权属问题作出了明确说明。

《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内控机制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效能,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