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269/2022-06528 | 成文日期: | 2022-11-26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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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领导对市政府出台的《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进行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评估事项多、评估审批流程长,为有效解决这一难点、堵点问题,我市于2022年9月起草了《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10月份征求了市级领导意见,11月份采取以文代会的形式,经市级领导会签后正式出台。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22〕15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有效解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评估事项环节多、流程长等突出问题。 四、执行范围 1、区域评估:在全市范围内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 2、多评合一:需要进行单独评估的项目。 五、重要举措 1、对区域评估事项进行科学研判,以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为实施主体,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将区域评估结果进行免费共享,区域内市场主体可免费使用。 2、对原本建设项目需单独实施评估评审的事项,按照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同步评审的原则,对属同一个审批阶段且可以合并评审的事项通过一个评审会议完成实现,做到项目评审“多评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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