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269/2022-06710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有效性: | 关键词: | “龙口市”“基准地价成果”“通知” | |
标题: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
文号: | 龙政发〔2022〕23号 | 统一登记号 | 无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为健全龙口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要求,我市已完成城区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已通过验收。现将龙口市城区标定地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执行。 附件:1.龙口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 2.龙口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3.龙口市农村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龙口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龙口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 一、龙口市标定地价公示范围 住宅用地公示范围包括东城、南山、西城3个城市片区,公示范围面积合计4936.21公顷,约为49.36平方公里。商业用地公示范围位于东城片区,覆盖东城区核心商业区域,公示范围面积合计2076.08公顷,约为20.7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公示范围位于西城片区,覆盖西城区核心区域,公示范围面积4711.60公顷,约为47.12平方公里。 二、龙口市标定地价内涵 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的土地用途均根据标准宗地的利用现状并参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二级类用途分类标准设定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估价期日均为2020年1月1日;权利特征均为完整的土地权利价格,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市场特征均为平稳正常、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价格;价格类型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商服和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根据标准宗地现状土地容积率设定,已建成的按实际容积率,未建成的按出让(规划)容积率,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根据现状设定,一般为1.0;土地使用年期均依据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地价表达形式为地面地价和楼面地价,工业用地的地价表达形式为地面地价;开发程度均根据标准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设定;权利性质均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定地价内涵设定如下表:
三、龙口市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 市县名称:山东省龙口市 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 单位:平方米、年、元/平方米
附件2 龙口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一、龙口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一级地分布范围:主要分布于东城区即东莱、新嘉、东江3个街道驻地的外围、临城区的村庄。 二级地在一级地外围,分布范围:主要分布于龙港街道和东海片区外侧,以及徐福街道驻地、兰高镇镇驻地、北马镇镇驻地、芦头镇镇驻地、诸由观镇镇驻地和石良镇镇驻地等中北部街道乡镇驻地。 三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和二级地外围,分布范围:总体分布在龙口市南部丘陵乡镇驻地以及中北部街道乡镇的普通村庄,包括黄山馆镇、七甲镇、下丁家镇的镇驻地以及东江街道东南部、北马镇中部、芦头镇中部、兰高镇中南部。 四级地分布于一级地、二级地和三级地以外范围。 二、龙口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考虑龙口市实际情况,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1.权属类型:为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2.土地用途:分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三大类。宅基地在用途上界定为一户一宅前提下的家庭成员居住用途; 3.土地权利:商服用地和工业用地为符合规划、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建设用地,为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宅基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保留资格权; 4.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宅基地无限年期; 5.开发程度:全部为四通一平,包括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以及平整土地; 6.容积率:根据龙口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以及工业用地要求,确定各用地容积率。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宅基地容积率为0.7,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 7.估价基准日:2020年1月1日; 8.土地还原利率:商业用地7.00%,宅基地6.00%,工业用地6.50%。
龙口市农村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一、龙口市农村集体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一级地分布范围:主要分布于北马镇北部、诸由观镇西部、新嘉街道大部、徐福街道大部,其次为芦头镇北部、东莱街道大部、龙港街道北部和东部、兰高镇北部,少量分布于黄山馆镇南部和东江街道北部。 二级地在一级地外围,分布范围:主要分布于诸由观镇东北部、兰高镇南部、石良镇北部、东江街道中部、北马镇中部,其次为黄山馆镇北部、芦头镇中部、龙港街道北部,少量分布于新嘉街道东南部、徐福街道西部、七甲镇东南部、东莱街道南部和下丁家镇北部。 三级地分布于一级地和二级地以外范围。 二、龙口市农村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包括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土地权利年期、基准日等,具体如下: 1.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家庭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农用地经营权是指农户家庭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土地经营权); 2.土地权利年期:30年; 3.基准日:2020年1月1日; 4.用地类型:耕地、园地; 5.耕作制度: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中规定的标准耕作制度确定耕地为小麦、玉米,一年两熟;园地为苹果,一年一熟; 6.基础设施状况: “四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水,土地平整); 7.土地还原利率:耕地承包经营权3.00%,经营权3.50%;园地承包经营权4.50%,经营权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