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682P/2022-07522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 组配分类: | 简明问答 |
【简明问答】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简明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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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接待对象是那些人? 答:是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2.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接待时间是? 答:每月第四个周的周四下午14:30—17:00。(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3. 接待地点在哪里? 答:单月在行政中心227室(地点: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双月在龙口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点: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 4. 申请企业怎样预约? 答:申请企业将相关问题需求或咨询事项实名填入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预约登记表,盖章后发送至邮箱lkshbjbgs@yt.shandong.cn。 5. 企业可以咨询哪些法律事项? 答:一是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二是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法律相关事项,但不包括信访、投诉问题以及之前市生态环境局已明确予以解答的重复事项; 三是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的裁判规则及环境污染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解读。 |
相关文件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龙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