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2-07666 成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区片开发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0- 09 15: 22 访问次数: 字号:[ ]

龙办发〔2022〕13号


       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

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口市委办公室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龙口市区片开发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委“1+233”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我市“5·10”工程,积极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尊重民意、绿色发展的基本理念,按照“融合东西两城,贯通南北山海”的城市建设总体思路,统筹实施区片开发,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厚植产业生态,传承历史文化,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绿色低碳,不断增强区片辐射带动力,提升城市综合繁荣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区片开发,实现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城市二级、三级开发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新业态加速集聚,新动能、新引擎日益壮大、持续发力,支撑引领、辐射带动东西融合、南北贯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充分尊重民意,将群众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可持续发展绿色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自豪感不断提升。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每个区片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产城融合等进行研究论证,形成规划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概念;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原则上各区片以一级开发为主,同步做好产业规划与导入,以产聚人,以人兴城。

(三)规划引领、稳步推进。依托法定规划,优化发展战略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高水平建设,做到与农田保护、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有机衔接;坚持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做到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确保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坚持依法推进、规范实施,各区片牵头部门根据推进情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查,将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贯穿于规划布局、招标投标、安置补偿等全过程、各环节,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区片开发范围及定位

本次区片开发主要包括封闭区域内的战略定位策划、城乡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产业规划与导入、土地出让等内容。

针对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功能滞后、生态质量下降、区位特色缺失等现状,紧扣全市发展战略定位,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立足实际,科学划定10个区片,占地面积约77.9平方公里。

北部区域聚焦东西融合,推进6个区片串联发展:度假区采取成建制规划建设,加快布局海洋文旅、特色商业、休闲度假等业态,打造国际化滨海旅游度假新城;诸由区片与中村区片加快重要节点开发,打造东部产城融合区和连接东西两城的“桥头堡”;北河区片、塌陷区及斑裂房治理区片围绕生态修复治理和人居环境提升,做好“理水”“造田”“绿地”“活城”文章,打造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的样板区;龙湾渔人码头实施高品质开发建设,打造集海洋文化博览、海鲜特色餐饮和高级商务办公于一体的高端商旅居住区。

南部区域实现南北贯通,推进4个区片连片打造:泳南新城、常伦区片推进河流沿线和核心地块开发,优化周边环境和生活空间,打造城市新区的核心节点;高铁新城利用交通枢纽优势,打造交通门户和“城市客厅”;大数据产业园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业态,打造面向胶东半岛的公共云计算与大数据服务平台。

五、工作流程

(一)启动区片摸底调研。各区片牵头部门结合区片定位,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上位规划,全面了解区片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情况,明确规划约束条件,综合分析区片涉及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并对现有土地状况、总体用地、基础设施及人口、环境和产业承载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谋划区片开发整体思路,明确一级开发具体工作内容,形成区片现状基本情况调研报告和一级开发测算报告,报区片开发办公室,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高位推动招商推介。围绕我市当前发展现状、开发建设思路、各区片功能定位和谈判核心边界条件(收入来源、投资计划、支付路径及年限、投资收益率、建设时序等),重点面向国企及其他世界500强企业推介区片情况。同时,对社会资本方的资质、规模、资本状况、融资平台、战略资源等综合实力进行多方面筛选比较,招引优质社会资本方。

(三)授权项目实施主体。各区片牵头部门科学研判确定开发模式,根据开发模式程序需要选定项目实施主体,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会议研究同意后,市政府授权实施主体负责区片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

(四)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招标确定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由各区片牵头部门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评审和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取得市政府批复。按照国有企业招标程序,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采用PPP合作模式的,在社会资本方招标前,实施主体需招标确定项目咨询单位,完成“两评一案”和可研报告的编制、修改、联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取得市政府批复,并组织完成项目入库。)

(五)调整编制区片规划设计。市政府主导区片规划设计工作。各区片会同社会资本方依据现有规划和区片现状调研情况,结合社会资本方优势条件和发展理念,调整、深化区片发展意向和规划建设思路,形成区片规划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

(六)编制报批成片开发方案。各区片确定征地拆迁时序和项目建设时序,明确年度开发用地需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区片情况,编制全市成片开发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逐级报批。经上级批复后,依法组织土地报批,保障区片年度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确保区片滚动开发。

(七)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区片规划设计批复后,项目公司根据区片开发内容和时序,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

(八)办理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做好相关专业评价和项目立项核准,办理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开工建设等环节的行政审批手续。

(九)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区片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时序,拟定农用地征收补偿方案和成片开发涉及的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征拆主体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依法组织征地拆迁工作。

(十)腾空土地管理。对区片开发过程中已收回的国有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拆的土地,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保护、使用和巡查工作;对区片开发过程中已经市政府批准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工作,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由属地管理使用。

(十一)开工建设。项目公司严格按照投资合作协议实施项目建设,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计划,报区片开发办公室备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项目监管职责。

(十二)退出机制。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项目实施主体与社会资本方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完成项目清算,履行相关移交手续,项目公司注销。

六、职责分工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注重协同配合,发挥好专业技术、群众工作、法制保障“三条工作线”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区片开发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区片开发办公室负责区片开发总体协调推进、督导落实、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十大区片的总体宣传和推介工作,负责召集财政、投促、平台公司及区片牵头部门对各区片合作模式、融资方案进行审查和竞争性谈判;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及要求,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调度各区片工作进度;配合“两办”督查和考核部门做好常态化督导、“蓝黄红”三色管理与绩效考核。

各区片工作专班负责牵头做好各区片开发建设总体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调度相关部门、镇街区做好相关工作。配合意向企业做好前期经济调查、测算、咨询等相关工作;指导、配合意向企业、设计部门做好区片开发相关规划设计,并进行阶段性成果审查;研究制定区片开发时序、征拆时序;牵头组织区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协调调度规划审批、立项入库、开发建设等工作;负责区片开发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做好施工保障及服务;做好各区片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财政局、城投公司、港投公司负责提出合作模式、融资方案核心边界条件,全程参与各区片合作模式、融资方案的审查和竞争性谈判。财政局负责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房屋评估补偿等审核工作;负责区片开发PPP部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平台公司承担的区片开发融资规模、机构选择、融资费率、资金发放、账户存款分配方案、投资项目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平台公司承担的区片开发内工程项目进行预决算评审和采购审核;配合做好区片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城投公司、港投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前期手续办理、招标、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负责对项目公司建设资金专户情况、专款专用情况、专户存储情况进行监管;依法履行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区片开发涉及的政策争请、服务保障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区片开发内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明确区片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区片年度用地指标需求;负责全市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会同各区片工作专班组织相关规划设计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提报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负责牵头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房屋、附着物补偿金额的初审及土地征收补偿和组卷上报等工作;负责土地测绘、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对签订协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核准“三电”及管线迁改路由;负责已储备土地的管理、保护、使用和巡查工作;配合做好安置区用地位置及用地范围确定等工作;牵头负责常伦区片相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补偿金额的初审工作;负责区片开发城市更新部分的申报、入库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镇街区做好房屋拆迁方案制定、房屋评估、补偿、费用清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做好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配合做好协议签订、群众回迁安置工作,对签订协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镇街区做好区片开发范围内燃气、供热、雨污水等管线迁改工作;牵头负责中村区片、泳南新城区片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统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立足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各区片做好业务指导与服务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等工作;配合做好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塌陷区及斑裂房治理区片相关工作。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布局的统筹规划工作。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区片内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负责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推进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组织拟定区片开发内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区片产业导入布局及招商运营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配合做好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保个人账户资金核对、管理工作,按程序落实分配社保资金;配合做好开展土地征收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组织协调县乡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职责;做好县乡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高铁新城区片相关工作。水务局负责做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供水管线迁改、工程建设占用河道等事宜协调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水利、水系设施损坏补偿及修复工作;牵头负责北河区片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工作;配合做好附着物及青苗清点等工作;牵头负责诸由区片相关工作。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海域、海岸线修复工程及监督管理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等工作;牵头负责龙湾渔人码头区片相关工作。商务局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指导解决好有关问题;配合做好项目洽谈、外资引进和投资咨询等投资促进工作。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文旅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工作;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度假区区片相关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区片内医疗服务资源配套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配合做好区片开发涉及的权限内各项审批工作。统计局负责相关企业、项目的数据统计工作,对重要统计数据开展审核、监控和评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负责做好区片开发中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大数据产业园区片相关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局、融媒体中心,负责立足各自职能,做好服务配合,推进区片开发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开展。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做好各区片日常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情况纳入“蓝黄红”三色管理,计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市委组织部负责区片开发各工作专班的干部抽调、管理和考核工作。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信访局负责依法打击处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信访、突发性群体事件及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配合区片开发办公室做好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树立区片开发优秀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司法局负责监督区片开发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开发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跟踪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片内不符合城镇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受理、立案查处、授权拆除;全力配合部门及属地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开发区(龙港街道)、高新区(东江街道)、东莱街道、新嘉街道、徐福街道、诸由观镇、芦头镇、度假区,作为各自辖区内区片开发的征地拆迁实施主体,负责配合区片牵头部门开展细致调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会同区片牵头部门确定安置区用地位置及用地范围,制定房屋征迁方案;负责组织征迁补偿协议签订和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做好清点过程中涉及群众和相关产权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征迁工作相关的公示、复核、政策解释、资金兑付、土地清表、管线迁移、房屋拆除、拟储备土地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测绘、入户丈量等相关工作及其他属地范围内工作;负责各自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及信访稳定工作。

供电公司、龙口传输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及各管线产权单位,负责配合做好各自权属“三电”及管线设施、设备迁改的设计、施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区片开发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及镇街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口市区片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片开发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片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区片开发的日常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各区片的工作指导,每个区片安排1名市级领导担任“区片长”,全面负责各区片工作,明确1个职能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区片工作专班、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区要明确工作目标,主动认领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各“区片长”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牵头部门要于10月底前形成区片开发工作方案,报市区片开发办公室,同时对照制定的周计划、月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区片开发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每周督导调度各区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导情况纳入“蓝黄红”三色管理。对工作进度快、质量高、按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的部门单位、镇街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镇街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一是严格规范程序。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加强业务指导,突出把握好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拆迁管理和施工建设等关键环节,严禁违规违纪操作。二是加强规划监管。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已经批复实施的法定规划,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三是统筹利益关系。统筹处理好景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科学把握好人民群众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城市形象与人民群众幸福感实现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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