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市综合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2- 01- 11 09: 3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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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龙口市城市综合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城市综合体管理运营方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对龙口市城市综合体运营方开展了行政约谈会议。

目前,我市共有三家城市综合体餐饮服务聚集区,包括博商六楼餐饮聚集区、利群金街餐饮聚集区和保利广场餐饮聚集区。执法人员在约谈过程中就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和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水平方面提出要求:

城市综合体管理运营方(以下简称管理运营方)要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与经营区域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利义务,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定期开展检查,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管理运营方应当立即制止、督促整改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的,要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城市综合体管理运营方(以下简称管理运营方)要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鼓励管理运营方统一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息,集中或统一设置符合城市综合体特色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二是鼓励采用第三方送检或快检等方式,开展食品原料抽检。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要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三是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加工用具实行色标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保持加工制作场所清洁。四是推行餐用具统一清洗、消毒,鼓励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严格落实保洁要求。鼓励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五是全面推广应用“山餐安”系统,采集、留存台账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城市综合体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责任,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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