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973T/2021-29285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发展改革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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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执行期限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市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确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4日。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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