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334686073G/2021-25649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最新消息 |
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指导企业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 |||
|
|||
近日,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对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工作人员为企业详细解读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要求,告知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同时深入企业生产现场,指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到生产工艺要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龙口粉丝》(GB/T19048-2008)标准的要求,提升龙口粉丝的产品质量,提升龙口粉丝美誉度。 |
意见征集
-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抽查”抽查考核结果(2021年9月29日)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