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理意见 |
1 | 龙环罚字【2021】第313号 | 龙口市隆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浇铸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0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2 | 龙环罚字【2021】第413号 | 龙口市弘扬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混砂工序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粉尘不能完全集中收集。 | 2021年7月21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3 | 龙环罚字【2021】第414号 | 龙口市耀阳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熔炼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1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4 | 龙环罚字【2021】第415号 | 龙口金龙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熔炼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2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5 | 龙环罚字【2021】第416号 | 龙口同瑞昶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熔炼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2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6 | 龙环罚字【2021】第417号 | 龙口市众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熔炼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2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7 | 龙环罚字【2021】第619号 | 龙口市日新食品有限公司 | 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2021年7月22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25万元整 |
8 | 龙环罚字【2021】第506号 | 龙口市龙马特钢有限公司 | 熔炼工序未按规定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 | 2021年7月26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
备注 | 欢迎群众对当事人执行情况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514413 12369 |